一地立法,新增假期!至少休10天,工资、福利照发

发布时间:2026-03-03 19:30  浏览量:2

自3月1日起,

《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

施行。这是湖北省养老服务领域

第一部

综合性地方法规。

条例共11章84条,系统提出从居家社区到机构、从城市到农村体系化发展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条例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

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

;其中,独生子女的护理时间应当

累计不少于15天

护理期间视同出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条例设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专章,作出相关规定。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保障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健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教育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

湖北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

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

根据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技工学校

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本省养老服务机构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按照规定给予

一次性入职补贴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完善

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

,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条例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

养老护理等专业技术岗位补贴和工龄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