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江苏省提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02 15:22  浏览量:1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主管部门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院校、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招生代码:1311。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六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共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退役士兵考生无需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10门合格科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6门合格科目且须具备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同时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七条 报名方式:

第一轮: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进行报名。

第二轮:4月14日9:00至15:00,符合报名条件、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填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进行报名。学校如在第一轮已录取满额,则不参加第二轮招生。

第八条 已参加2026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填写《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并于3月5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将该审核表和退役证书清晰完整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学校招生电子邮箱(zhaosheng@jssc.edu.cn)。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其中,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作限制。由于行业特性,女生选择航海类专业进行填报时应慎重考虑。

第十一条 所有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开设外语课程类别:英语或日语。鉴于航海类专业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语种为英语,凡填报专业中包含航海类专业的考生,校测外语科目均以英语安排考试,建议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该类专业。

第十二条 校测安排: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校测。校测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命题,总分为300分,内容由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80分)以及职业适应性测试(20分)四部分组成,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校测采用笔试方式,第一轮测试时间为3月22日9:00-12:00,第二轮测试时间为4月19日9:00-12:00,测试地点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校测外语科目设置英语、日语两类语种。对于外语语种非日语的考生,均以英语安排测试。对于外语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如填报专业中包含航海类专业,则以英语安排测试;如填报专业中不含航海类专业,则以日语安排测试。

校测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录取办法:

总成绩=校测成绩,总分300分,校测成绩低于1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校测数学单科成绩、校测外语单科成绩、校测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即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对需要进行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总成绩=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总分700分。其中,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300分;校测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一门合格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单独进行排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语文单科成绩、校测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总成绩=校测成绩,总分300分。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单独进行排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校测数学单科成绩、校测外语单科成绩、校测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其总分在上述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分数进行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计算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第十八条 学校收取校测费用每生60元(苏价费〔2007〕423号)。

第十九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每一轮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渠道查看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进行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14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政编码:226010

咨询电话:4008280366、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电子邮箱:zhaosheng@jssc.edu.cn

监督电话:0513-85965510

监督电子邮箱:jjjc@jssc.edu.cn

学校官网:https://www.jss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www.jssc.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四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由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