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即日起,从严从重处理购买论文等行为
发布时间:2026-02-28 15:31 浏览量:1
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提出将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论文工厂”“虚假论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得到遏制,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者实施联合惩戒,即日起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伪造数据等行为者,将终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根据方案,自2026年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将组织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例行开展年度科研诚信自查,重点检查科研诚信制度建设、论文发表审核、实验数据管理等情况,并向国家卫健委报送年度整改报告。凡未在年度自查中主动申报问题论文且经查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将从重处罚。
方案明确建立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个人和机构常态化约谈机制。每季度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数量进行排序,排名前5的单位和地区将被界定为“频发单位和地区”,相关情况在备案系统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对失信个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约谈。
联合惩戒措施涵盖科研活动、职业发展两个方面。在科研活动方面,对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伪造论文数据、虚构评审人电子邮箱等行为者,10年内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活动;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对方案发布后出现的上述行为者,将从严从重处理,终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在职业发展方面,将取消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减招或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取消相关学术团体、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此外,方案要求建立科研人员诚信档案,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将记入档案,并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奖评优、导师遴选和研究生招生等挂钩,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