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认证活动回归本源 让“质量护照”名副其实

发布时间:2026-02-27 10:36  浏览量:1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6年新年伊始,一份重磅文件的发布让我国管理体系认证行业感受到监管的力度。国家认监委于1月9日印发《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切实提升认证有效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二十一条,条条直指行业沉疴。这份旨在为行业正本清源的新规,究竟剑指何方?

管理体系认证是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性认证制度,在助力我国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被业内形象地称为企业走向市场的“质量护照”。

按照规定,认证机构承担认证规则制定及实施的主体责任,其应当在获批的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范围内严格按照规则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并加强对获证企业(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从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全国相关有效证书已逾百万张,获证企业遍布各行各业。

然而,繁荣背后亦有隐忧。通知开篇即点出问题:“当前,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仍存在减少遗漏认证程序、超范围开展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质量认证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透露,行业中确实存在一些“隐形”乱象:有的机构为抢占市场,恶意压缩审核时间或人力成本,让审核沦为“走过场”;有的机构变相充当“咨询+认证”角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更有甚者,企业编造虚假管理体系文件和运行记录的情况也实际存在。这些行为直接导向认证领域的“两张皮”现象——体系文件“束之高阁”,实际管理却“涛声依旧”,证书成了挂在墙上的装饰品。

仔细研读上述通知,记者发现,其构建了从机构到人员再到获证企业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堪称“靶向疗法”。

针对认证机构,通知强调“全过程责任追究”,要求机构建立出证人对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严禁代替企业(组织)编制管理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记录、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严禁为企业(组织)编造虚假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等。

针对审核人员,通知明确了“连带责任”。审核员不仅要对认证活动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打破了审核员仅为“机构雇员”的传统角色,将其个人执业信誉与认证结果深度绑定。

针对企业,通知设定了对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要求,明确最高管理者必须参加首末次会议,若其不熟悉企业(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未亲自参与并推动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审核将不予通过。“这一条抓住了关键。管理体系说到底是‘一把手工程’,如果领导者都置身事外,体系有效运行就是空谈。”一家认证机构负责人向记者感慨道。

记者注意到,通知第十条回应了社会关切。其要求认证机构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认证证书及标志样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得仅提供“国家认监委”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等表明国家认监委可查的路径,也不得以此进行广告宣传。

长期以来,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几乎成了认证有效性的“万能背书”。部分机构将此作为宣传噱头,似乎只要证书能上网,价值就有了保证。此次发布的通知打破了这一“舒适区”,实质上是推动认证机构从依赖“官方背书”转向用自身服务和信誉向市场证明证书不仅可查,更可信。

随着上述通知要求落地,我国管理体系认证市场将迎来深刻变革。一方面,合规成本上升将倒逼行业从“价格战”转向“质量战”,认证机构优胜劣汰将会加速。另一方面,当审核不再流于形式,最高管理者切实参与,认证的价值有望真正回归。

正如通知所言,管理体系认证是“基础性认证制度”。筑牢此项基础,不仅关乎一张证书的含金量,更关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石。让认证制度回归本源,让“质量护照”名副其实,这是监管的决心,也是市场的期待。

□本报记者 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