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新论】留住人才,不能只靠一纸禁令
发布时间:2026-02-26 14:35 浏览量:1
此前据现代快报报道,三亚中学于2025年决定开除一名在校老师,因为其“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校方认为,该老师的行为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决定予以开除处分。25日,三亚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钱江晚报 2月25日)
从学校角度看,民办学校面临较大的师资流失压力。频繁的人员变动不仅影响教学秩序的稳定,也增加了招聘和培训成本。校方希望通过合同约定来约束教师报考行为,是为了保障教学团队的稳定性,确保学生利益不受影响。这一初衷,可以理解。
从教师角度看,职业发展是个人的正当权利。一份三年期的聘用合同,不应成为捆住教师发展的障碍。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招聘考试,只要不影响正常教学,是否就该被定性为“严重违纪”?这样的规定,似乎过于严苛,缺乏对员工职业规划的基本尊重。
站在不同立场,双方都有其现实考量,不妨通过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学校需要稳定,但不能靠“堵”来强制留人;教师追求发展,但也应遵守契约精神,提前与学校沟通。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应当既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为员工留出合理的职业发展空间。
目前案件已进入劳动仲裁,法律的裁决将为类似纠纷提供参照。而对于更多学校而言,与其用一纸禁令强行留人,不如思考如何用事业、待遇和情感真正留住人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金妮
编辑 李海钦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马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