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将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6-02-13 18:28 浏览量:2
关于印发《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同效能,推动在长三角区域实现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联考、互认等一体化管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应急管理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联合制定了《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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