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重磅通知!特种作业证书互通互认!

发布时间:2026-01-21 11:53  浏览量:2

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重磅通知,推动证书互通互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通知》明确,要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等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无特别规定,其他部门可以按照《通知》有关要求,

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其考试流程。

《通知》要求,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机制,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按规定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同时,对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统筹技能评价资源,探索“一试多证”(即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方式,联合开展技能评价。

《通知》强调,要加强职业技能证书的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要推动职业资格证书跨领域互通互认,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领域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工作。要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推动实现一网通查。

并不是一证通用,也不是直接换证,而是免于培训

需要注意的事,现在的互通互认不是说持有一个部门发的证书,其他部门就都认可了。还是需要去换申领其他部门的证,并且也不是直接申领,而是免于培训,还是要考试的,但是培训费是省了。

这已经是打破行业痛点的一大步。要知道此前,各部门的证书体系各自为政、互不相认,给从业者带来了不少麻烦。就像建筑工地的焊工证由住建部门核发,而工贸企业的电焊工证归应急部门管理,两者即便工种相近,企业也不会跨部门认可证书,导致很多工人不得不同时考取多份证书,费时又费钱。

但现在,其实也并非 “一证在手,多部门通用”

,而是为从业者提供了更便捷的换证通道。打个比方,你已经持有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等证书,想要在其他部门管辖的领域合规上岗,依然需要申领对应部门的证书。只不过相比以往,现在换证的门槛大幅降低 —— 无需重复参加冗长的安全作业培训,省下培训费和时间成本,只需针对目标部门的特有规范,参加专项实操考核即可。

如今的互通互认政策,相当于拆除了部门间的部分壁垒,但距离真正意义上的 “一证通用” 仍有改进空间。那就是多部门联合发证,推出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证书,实现证书通用,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通互认”,才是真正化解从业证的证书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