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海南两部门印发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22:37  浏览量:7

近日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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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

一、申报范围

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编码3-01-04-04),依据《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共分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

二、申报条件

(一)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能够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注重社会效益,无违规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专门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兼职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等;

(三)具备与评价职业相匹配且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工(量)具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四)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管理制度,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五)自愿接受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材料

申请评价机构备案的主体在申请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一)海南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表(附件);

(二)与所申报职业和级别相对应的考核方案、试题来源等资料(退役军人事务员评价题库,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向退役军人事务部申领,使用全国统一题库);

(三)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的工作流程、考务规程及质量管理制度;

(四)职业技能考核评价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及专家队伍使用管理办法;

(五)职业技能证书核发与管理制度;

(六)其他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和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能力等辅证材料。

四、备案程序

本次遴选不超过2家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主要流程如下:

(一)备案申请。申报机构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形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hntyjrswtsz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评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专家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查看、技术评估、质询答辩、服务对象访谈等多种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量化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择优遴选推荐。

(三)公示推荐。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推荐评价机构名单,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拟推荐单位相关材料,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审定形成推荐意见。

(四)备案。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生效,纳入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

五、联系方式

各机构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人:马清臣,联系方式:0898-6533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