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纳入补贴范围!甘肃省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0 18:00 浏览量:3
“国家退役军人课堂” 消息: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启动2025至2027年全甘肃省职业技能示范培训工作,三年间将开展示范培训20万人次以上。此次培训覆盖范围广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将退役军人纳入补贴范围,战友们抓住机会!
补贴政策明确规范,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甘肃省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年度内每人累计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其中,河西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和爱心理发员特色培训,按获证人数给予每人4000元补贴,后续服务周期不少于3个月;其他项目按职业类型和技能等级给予480元至3500元补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可提高20%。
↓全文如下↓
为推动甘肃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培训资源统筹汇聚优势,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培训品牌,引领带动全甘肃省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现就开展全甘肃省职业技能示范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2027年,按照“甘肃省级示范培训、市级产培联动、县级打造品牌”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甘肃省人社厅每年开展50个班期左右的甘肃省级示范性培训,甘肃省各市州聚焦本地重点产业培育“产教评”生态链,各县区按照“一县一品”的要求打造特色培训品牌,甘肃省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示范培训20万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
符合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明确的补贴人群类别。
就业补助资金补贴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范围在“六类人员”的基础上,还包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退役军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三、培训项目
(一)“河西技能人才高地”示范培训。围绕河西地区招工难实际,立足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优化需要,按照企业岗位需求,以高级工(含)以上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对象,采取“工学一体”模式,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项目参与等方式灵活、开放组织实施。
(二)“爱心理发员”示范培训。打造“爱心理发员”特色培训品牌,以全甘肃省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主,将全甘肃省有美发行业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群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纳入培训范围,扩大爱心理发员技能品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开发“爱心理发员”培训数字课程并推广应用,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全甘肃省“爱心理发员”线上培训全覆盖。
(三)兰州牛肉拉面制作示范培训。推动中国兰州牛肉拉面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究制定“牛肉拉面制作师”培训规范,积极开展并推广应用“兰州牛肉拉面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数字培训课程,着力打造“培黎工坊”等特色品牌,建设“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数字经济示范培训。围绕国家实施“东数西算”重大战略工程决策部署,加强数字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重点围绕大数据、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职业,分职业、分专业、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就业技能培训。
(五)低空经济示范培训。针对无人机研发制造、无人机飞手、低空物流、通用航空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在信息通讯、应急救援、农药喷洒、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职业技能培训。
(六)家政康养示范培训。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培养一批高素质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化技能人才,助力银发经济和康养产业发展,培训后到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就业。
(七)先进制造示范培训。聚焦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聚焦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支持培训主体以订单、定制、定向等方式向企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推进制造业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八)电商产业示范培训。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广泛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快递员等电商类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电商的复合型电商人才。
(九)创业能力示范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立足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探索开发应用型创业培训课程。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以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为导向,探索“应用为本、成于实践”的创业培训新路径。
四、培训实施
甘肃省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按照“管办分离”模式,采取项目制方式组织实施,可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也可与培训后就业地联合开展培训。甘肃省人社厅根据省级示范性培训年度计划,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培训机构,原则上每个培训机构承接1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主体应在甘肃省人社厅指导下,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对培训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培训结束后,由项目申报主体严格组织学员结业考核,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并按规定发放相应证书。
五、培训补贴
(一)补贴原则。甘肃省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甘肃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予以保障。年度文件执行期内,每人累计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河西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和爱心理发员特色培训品牌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10天,每个项目每年举办6期,每班不超过50人(不含线上培训),按照获得技能人员证书人数给予每人4000元的培训补贴,后续服务周期不少于3个月。其他项目每年举办5期,每班30人左右,区分培训职业类型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每人480元-3500元的培训补贴,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职业培训,可提高20%的补贴标准。
六、绩效评估
项目完成后,甘肃省人社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补贴资金拨付挂钩。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学员满意度、参训率、取证情况、训后3个月内就业创业情况或稳岗率等,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还可新增就业岗位情况、技能岗位薪酬水平提升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就业技能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并提供3个月工资流水单据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要达到60%以上(含),该比例为59-45%的按照原培训补贴标准的90%补贴;该比例为44-30%的按照原培训补贴标准的80%补贴;低于30%的评估为不合格,不得享受培训补贴。除企业职工通用素质培训外,岗位技能培训原则上培训后获取相应技能人员证书比例不低于90%。创业培训后要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见习、企业咨询等跟踪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培训质效。聚焦加快建设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实施“四强”行动,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行业企业、助推甘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择优选择具有示范引领带动效应的培训项目,持续深化“产训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训模式,通过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二)强化培训监管。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要求,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和“技能甘肃”就业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持续健全完善覆盖培训全流程的监管体系。甘肃省人社厅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补充监管力量。
(三)加强资金管理。“河西技能人才高地”和“爱心理发员”示范培训所需资金从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其他培训项目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资金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涉培单位要自觉主动接受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甘肃省人社厅要加强培训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开展的示范培训可参照以上要求执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