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26年第一期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5 20:10  浏览量:17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乌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乌海市委组织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职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乌教发〔2022〕79号)要求,乌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定于2026年1月举行2026年第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测试对象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工作人员。各类社会人员。

二、报名网址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8日。

2.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2日。

3.测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

四、培训和测试地点

1.培训地点: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

2.测试地点:乌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服务楼四楼)。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意义及测试上机操作流程,普通话语音、朗读、命题说话。测试站不提供教材。

2.培训形式:教师讲授、自习训练。

六、报名办法

1.凡参加培训测试人员,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自行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等程序。个人信息须如实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考生必须上传白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像素比例为390*567(宽*高),照片文件必须小于1M,禁止上传生活照、艺术照或自拍照。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

3.过程要求:考生从报名、缴费、培训、考试、领证等所有环节均需按照测试站的要求,由考生本人完成。

4.需要开发票单位报销的考生请报名时填写正确单位名称。

七、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普通话测试费50元(市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25元),培训费100元(市职校在校学生80元)自愿参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名;测试时间未能参加测试者不予退费。

八、相关要求

1.请各区、市属各单位将文件及时转发到所属相关单位,并按规定要求完成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工作,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25年12月16日前报市语委办。

2.所有参训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上课期间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3.参加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勿携带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产品进入测试区,违者取消测试成绩。

4.普通话水平测试从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报名或测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关于“代报名”和“包过”等违规宣传。

乌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供稿:戴榕廷

终审:肖西田

复审:高建秋

校审:康 锋

编辑:王晓栋